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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1-12-22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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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17日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敏为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建新的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左明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晓丽为攀枝花市人大农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鑫为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许朝晖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鲜林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万伟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华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王金涛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刘文玲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文仁寿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冯明钢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曹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熊疆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谢园玲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孙祥建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卢建军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勇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天男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伟为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白治民的攀枝花市人大经济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海的攀枝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洪波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晓丽的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雪松的攀枝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饶庆华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文玲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龚卫东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文仁寿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金涛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贝贝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尚昭富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明钢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曹宇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熊疆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前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邓天玲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树明为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亮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敏为米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波为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卢建军辞去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