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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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黄正富主持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3-04-28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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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黄正富主持

  4月26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忠杰、刘元海,副主任周治端、罗军、谭兴忠、吕小平,秘书长陈建新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少刚、周强,市政协副主席王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赵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勃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来攀调研指示精神;

  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一审)、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通过了《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

  ——全市人大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总体发展战略,聚焦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这一战略牵引,积极投身共富区建设新征程,扎实开展好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将赴浙江省湖州市、河南省许昌市学习考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融入到“共同富裕·建功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活动中来,当好宣传员、联络员、示范员、监督员,在凝聚共同富裕推进合力、汇集共同富裕民智民意、扛起共同富裕责任担当、助推共同富裕措施落实上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