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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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尽责促发展 履职为民有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综述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3-02-02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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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尽责促发展 履职为民有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综述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中,留下了坚实的履职足迹。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25项,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82次,作出决定决议7项。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笃定前行。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清醒强化政治坚定,以制度自信增强行动自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集中制,及时研究决定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聚焦中心同向发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所在。过去一年,充分聚焦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工业强市战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能源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全力以赴助力拼经济搞建设。开展“稳企业、稳产业链供应链、稳就业”大调研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时反馈企业诉求,提出工作建议。聚焦精明增长战略,对“复兴炳草岗”东区望江片区城市更新、东区银江镇阿署达花海建设等项目开展跟踪调研,提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加快健康攀枝花建设、改善老城区生活环境等建议。按照市委部署,在全省率先依法废止“计划生育”两个决议。进一步丰富“三线精神”内涵,作出《关于将兰尖社区原点广场确定为攀枝花“城市原点”的决定》,切实增强攀枝花人民的归属感。聚焦绿色低碳战略,系统调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环保信访办理建议。

  注重质效加强立法 稳步推进地方法治建设

  立法,向来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省委省政府《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2030年)》和市委决策部署,创新举措、系统谋划,以“共同作出决定、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流域协同立法”三步走方式,牵头推动开展安宁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2022年8月,攀枝花、凉山两市州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12月,签订《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按照工作计划,《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2023年经过两地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时制定《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效解决城市行政管理难题,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完成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维护法制统一,依法对市政府、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完善机制优化服务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积极作用,组织举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暨新任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练好“基本功”。

  不断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完善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活动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市人大代表跨区域调研视察,建成代表“家、站”94个,其中新建“代表联络站”12个。一年来,接待走访群众85000余人(次)、督促解决问题96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