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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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日至5日召开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2-12-16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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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日至5日召开

黄正富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12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忠杰、刘元海,副主任罗军、谭兴忠、吕小平,秘书长陈建新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勇,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飚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6家被审计市级部门2021年度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一届人大经济财政预算委员会更名为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了攀枝花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日至5日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召开(含会议报到和预备会议),会期三天半。

  会议指出,全市人大系统、各级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动新时代攀枝花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围绕市委总体发展战略,对标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作出的安排部署,找准着力点结合点,紧扣市委重大部署、重点任务、重要工作,统筹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安排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抓实抓牢抓细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进一步梳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高质量起草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开好人代会、做好明年人大工作打下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