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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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立法工作

  • 发布时间:2017-05-16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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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立法工作

黄正富率队赴阜阳、苏州考察学习

 

    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攀枝花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立法工作已全面启动。5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正富率立法起草小组部分人员,赴安徽省阜阳市、江苏省苏州市进行考察,认真学习两地在城市园林绿化立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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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富一行先后与两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两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立法过程、主要做法及法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阜阳市城南新区、苏州市古城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据了解,《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6年10月颁布实施;《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于1995年7月颁布实施,已历经四次修正。

考察中,黄正富对两市城市园林绿化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两市以城市园林绿化立法为引领,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和加强园林绿化执法管理,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有效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两市立法工作取得的先进经验,值得认真学习和借鉴。目前,攀枝花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时期,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档次,提升市民爱绿护绿建绿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起草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起草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把握立法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操作性,着重从法律层面明确园林绿化的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绿线管理、绿地保护等方面内容,依法依规解决擅自占用绿地和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等问题,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副主任高子球,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副主任叶兆伟先后陪同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发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敬登峰参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