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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 发布时间:2016-03-10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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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9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道全的主持和监誓下,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汝林、王向阳、马晓凤、陈可红、杨林参加仪式。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面向神圣的国徽,当天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市农牧局、市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五名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正装,精神饱满昂扬,右手握拳举于头侧,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以铿锵有力之声诵读誓词,作出庄严承诺:“……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据了解,根据《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参加宣誓人员表示,通过宪法宣誓,感到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今后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