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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15-11-13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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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道全主持召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汝林、许秀峰、王向阳、马晓凤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正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旭,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谢道全在会上指出,中央关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为我市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准备工作,通过了《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对地方立法工作组织领导、立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市委部署,把获得地方立法权工作作为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了前期调研、立法培训等工作,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谢道全强调,相关专(工)委会要积极加强对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立法准备工作的有关材料,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将攀枝花列为第一批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贴攀枝花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主题,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准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认真搞好地方立法规划工作,研究设立专家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物色和遴选专业人才,搞好人才储备,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要做好立法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整合立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制定准备,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促进攀枝花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会前,还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