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林建国主持
-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发布时间:2026-07-07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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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林建国主持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军、谭兴忠,副主任刘道泸、杨颖,秘书长周国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堂兵,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蒋军,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航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一审),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情况、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情况、聚焦网链共享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发挥供销优势助推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扣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主线,依法精准履职。以良法善治赋能乡村振兴、提质基层治理,扎实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履职各项工作。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健全闭环督办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锤炼严实工作作风,推动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助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