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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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河之省”四川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3-09-28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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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河之省”四川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

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9月27日上午,《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出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组成人员全票表决通过。这是攀枝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八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时施行。

  《条例》涵盖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九个方面的内容。

  它的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由“分治”向“共治”转变,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市州“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目标,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