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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人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

  • 发布时间:2013-09-02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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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东区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老熊箐面条厂、鑫利中药饮片厂、宋艳华餐厅、西海岸农贸市场、一心堂药店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企业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报告。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成效明显,多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同时,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缺乏对小作坊监管的具体办法,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安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二是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落后,对乱用添加剂、农副产品农药超标等高危问题的检测技术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严重不足,缺乏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四是一些小餐馆、小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条件较差,安全意识不强,食品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五是对小熟食品、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游医黑医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加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着力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大设施设备投入,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检测的技术手段;四是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大对小作坊、私屠滥宰、小熟食品、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等整治力度。五是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惩处力度,着力净化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一律按照法定的高限进行处罚;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一律没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