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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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召开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时间:2023-04-12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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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

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宁河流域共同保护协同立法合作协议》以及3月初召开的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4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凉山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凉山州德昌县联合组织召开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扩大)会议,推进协同立法工作。两地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农民宗侨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两地人民政府和协同立法工作专班部分成员单位,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喜德县、冕宁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两地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治端和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孝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光杰,凉山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徐合军分别主持各阶段会议。

  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了两地人民政府协同立法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关于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米易会议后相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协同事项,两地立法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就条例草案尚未达成一致情况进行了专题说明。在坚持求同存异、体现地方特色原则的基础上,经会议讨论,实现了条例草案结构、绝大多数条款内容、法律责任的统一。在体例结构上,两地条例草案文本结构完全一致,在条款内容上,存在表述差异、完全不同条款数量从32条缩减为9条(均为保留地方特色条款),现有条款总数均为80条,完全相同条款数量71条,相同率88.75%,实现了高度协同的立法目的。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孝林指出,协同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要求坚定安宁河流域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立法理念不动摇,坚持护航安宁河流域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标不动摇,坚守以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总牵引的立法定位不动摇,坚决保障如期完成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协同立法的任务不动摇,全力保障协同立法工作按计划往前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治端指出,此次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对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要求,协同立法功在当下,利在长远,是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的一次重大历史事件。要求两地参与协同立法单位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作为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围绕“立良法、促善治”核心目标,切实解决安宁河流域保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搁置分歧,一切以推动协同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保证协同立法坚决依法服务于党委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守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务必如期交付一份合格的答卷。

  会议期间,安宁河流域协同立法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成成员到凉山州德昌县巨星百万头生猪智慧养殖园区、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凤凰阁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发展以及特色历史文化保护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