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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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时间:2021-11-19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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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市级部门立法需求,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会展中心组织召开2021年地方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元海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先针对2021年立法项目征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对地方立法流程及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说明。市级相关部门围绕文明行为促进、犬只管理、安宁河流域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小区物业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等问题,对拟纳入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以及2022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交流发言;对拟修订地方性法规,拟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政府规章进行了专题说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解超怀围绕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向市委的请示报告制度、紧扣市委部署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强化人大主导以及用好立法资源等内容分享了立法工作感受。

  刘元海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市级相关部门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他指出:市级各部门相关立法建议是在深入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很扎实,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坚持问题导向,扩大民主立法,使地方立法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要坚持立法为民,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市级部门要以全市工作大局作为出发点,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前面,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有效作用。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根据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总结过去五年立法经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衔接机制,拓宽我市地方立法供给渠道。四是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立法规划和计划准备工作。市级部门要将行政管理工作与地方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梳理立法需求,围绕全市立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立法建议质量,实现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