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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琪带队开展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立法调研

  • 发布时间:2020-05-29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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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琪带队开展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立法调研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供稿

 

根据《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5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琪带队深入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以下简称“观音岩引水工程”)实地开展立法调研,察看观音岩引水工程水源保护、管道及设施管理情况,了解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家、副主任委员徐光文、费强参加调研,市水利局、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原水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527日,组织召开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市原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与会人员重点围绕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意见等3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赵琪在调研中指出,观音岩引水工程来之不易,是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是攀枝花市民的“福音”。要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理念,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常态化管理保护网络和机制,确保观音岩引水工程安全运行,确保市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立法调研要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立足有针对性地立几条管用的具体制度来推进规范管理和保护。

赵琪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职责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沿线单位和群众保护观音岩引水工程的法治意识。二是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现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依法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依法查处破坏、毁损管道及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三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结合上位法规定和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现状,围绕“立得住、可操作、真管用”进一步加强立法需求研究。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5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