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 发布时间:2019-08-30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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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
表决通过《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供稿
8月26—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6日下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7日上午,分组会议审议了《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充分采纳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比较完善成熟。同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
在分组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
27日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攀枝花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