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时间:2026-03-04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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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年3月3日在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将2025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全面履行备案审查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功能和作用,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一、强化源头规范,确保“有件必备”落实到位
法工委坚持关口前移,以报备准确和规范为着力点,持续完善备案督促与指导机制。通过常态化沟通、前置性提示、标准化要求,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报备单位)切实履行法定报备义务,从源头上防范迟报、漏报、错报。严格落实接收登记、格式审核、材料核验等程序,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进行登记并分送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过电话沟通、发送书面提醒函等方式指导补正,推动备案工作从“被动接收”向“主动规范”转变。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和常态化。全年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37件,其中市政府13件、市法院1件(首次实现司法规范性文件报备)、县(区)人大常委会23件。对8件存在格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属于备案范围的文件,均已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同时,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二、强化主动审查,实现“有备必审”全面覆盖
法工委与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坚持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相统一,对所有报备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开展主动审查,实现审查全覆盖、无盲区。优化“法工委+相关机构”双线审查工作机制,由法工委统一受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审查标准,逐件逐条开展审查,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法工委。健全重大、疑难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机制,及时召开联合审查会议集中研判、凝聚共识,提升审查质效。经审查,2025年报备的37件规范性文件总体质量较好,未发现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明显不适当的情形。全年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
三、紧盯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我市地方性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两个专项集中清理。经全面梳理核查,我市地方性法规、人大决议决定中未发现与党中央决策部署、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情形;涉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亦未发现与上位法抵触或明显不适当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结合集中清理,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在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中避免类似问题,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案例解析等方式,深入解读省备案审查条例和人大系统报备规定,系统梳理典型问题与薄弱环节,围绕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沟通协调、队伍保障等重点进行研讨部署,有效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建立“一对一”日常指导答疑机制,及时回应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工作情况,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指导市政府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内容,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五、聚焦提质增效,全力推进2026年工作
在总结2025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单位报备意识仍需强化,报备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审查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力量仍需加强;三是审查成果转化运用不够充分,通过备案审查倒逼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的实效尚未充分彰显。2026年,法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持续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报备关口,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规范纳入备案监督范围,实现报备工作全覆盖、零遗漏;二是提升审查深度,强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标准运用,增强审查意见的精准性;三是增强纠错刚性,健全纠错启动、跟踪督办与结果反馈闭环机制,推动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纠正到位;四是深化专项清理,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清理不合法、不合时宜、不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五是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