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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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暨备案审查工作会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时间:2025-10-15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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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1015,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暨备案审查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治端出席会议。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大各相关专工委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在攀基层立法联系点东区弄弄坪街道负责人参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徐光文主持会议。

会上,东区弄弄坪街道作了题为《探索“一二三六”工作法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指南》《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四川省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报备规定》进行了解读。

周治端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平台,也是广大基层群众表达立法诉求的有效载体。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统一的重要制度。周治端强调,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

周治端要求,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进一步深刻把握职能定位,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真正让地方立法工作载满民意。要拓宽平台功能,坚持系统观念,整合基层有限资源,持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家站”、党建工作室、法律服务以及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相互衔接,实现阵地共建、功能共融。要不断健全法规草案解读、意见收集、分析研究、综合反馈等制度,丰富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为立法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监督法、省备案审查条例,理解把握备案审查的制度设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