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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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2022-05-05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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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至2020年,《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营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市2021年至2025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注重加大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力度,促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抓住重点群体,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大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规则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其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法治实践,积极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重点抓好校园欺凌、网络沉迷、不良网络借贷、电信诈骗、非法传销防范工作。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注重文化熏陶,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鼓励和支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深入挖掘三线建设红色法治基因,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内涵,讲好身边法治故事,以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公众法治素养。

  六、实施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以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为导向,分类分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

  七、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