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 市人大常委代表工委发布时间:2026-08-31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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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攀枝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2026年8月27日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常办发〔2011〕3号)有关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换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东区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72名(其中:本地人口名额47名、地区名额6名、市上下选名额19名);西区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35名(其中:本地人口名额20名、地区名额6名、市上下选名额9名);仁和区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60名(其中:本地人口名额46名、地区名额6名、市上下选名额8名);米易县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58名(其中:本地人口名额41名、地区名额6名、市上下选名额11名);盐边县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51名(其中:本地人口名额37名、地区名额6名、市上下选名额8名);四川省攀枝花军分区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2名;武警四川总队攀枝花支队选举单位的代表总名额为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