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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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5-06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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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8830日经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施行,201763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81日施行。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依法、科学合理做好全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列入了2018年工作计划。3月下旬,陈可红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农民宗侨委对《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了工作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各县(区),深入工程所在乡(镇),对全市已建、在建中型水库,部分重点小型水库、堤防等重点工程开展了现场调研。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重点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以及水利改革等《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向市水务局反馈了检查情况,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现向本次主任会议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建有中小微各类水利工程54757处,有效灌溉面积59.43万亩,工程保护面积1304.8km2,保护人口37.5万人、县级城市2座,为51.21万农村人口、3.55万农村学校师生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在建重点水利工程14

 

自《条例》施行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全面贯彻《条例》为主线,加强《条例》宣传,以保障城市供水、农业灌溉、防汛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强化措施,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管理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多元化兴办水利,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乡供水能力、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改善,水利工程管理得到加强,用水秩序进一步规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

 

《条例》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学习活动。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环保世纪行”、“12.4全国法制宣传周”等开展《条例》集中宣传,为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学习、研讨《条例》法条,掌握内涵,增强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抢抓机遇水利工程建设成绩显著。“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争取投入各类建设资金40多亿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建成了一批蓄水、防洪、高效节水等水利工程项目;目前,观音岩引水工程等一批在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后将新增农业供水能力4373.07m2,提供2.20亿m2的城市用水。二是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市政府全力争取到全省3个国家小农水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全部落户我市,建设喷灌、微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7万亩,每年可节约用水1000多万 m2;目前,正在努力争取国家高效节水示范市建设。三是加强已成工程水环境保护。“十二五”以来,我市全面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工程水环境不断得到改善,逐年对56个重点水库的水质监测(截止2016年),近80%水库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以上。四是水利工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水利工程基本形成了由专设管理机构、县(区)水务部门和下设片区管理站、乡(镇)水务服务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全市现有15个专设管理机构、7个水利片区管理站、32个乡(镇)水利服务站和18个用水合作组织,63处重点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渠系工程管理人员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类专(兼)职管理人员200余人。五是完善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工作措施,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市政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责任制和防汛值班制制度,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度汛方案、防洪应急预案审批制度;组织水利工程防汛应急演练和评判,检验“思想、预案、工程、组织、责任、物资”防汛工作六落实情况;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水利工程防汛度汛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保障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三)着力推进水利改革

 

一是着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权属和管理职责制度改革。按照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可合并和分离制度,全市颁发了“五小”水利工程产权证6200余本,进一步落实了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二是着力推进农业用水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农业用水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攀枝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攀办发[2017]189号),在水费征收实践过程中,总结出了“一村一价,一户一表”仁和平地模式和“竞标管理,按劳付酬”米易龙华模式,为全面推进我市农业用水水价综合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条例》宣传培训的深度广度还不够

 

一些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不够到位,乡(镇)、村两级及村民中,《条例》知晓度还不够高,尚未形成自觉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单位人员的法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应从法理上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专业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二是水利工程的工程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三大管理体系尚未健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存在工程设施缺乏维护、水库淤积严重、肥水养鱼水环境得不到改善、责任不明确等现象。

 

(三)水利改革需进一步加快

 

一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尚未全面推开,一些地方管理人员缺乏、运行维护经费缺少仍然存在,需进一步加快改革进度。二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水费征收不起来、水价过低的问题,尚需按照2020年和2025年两阶段工作目标,全面、深入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三、工作建议

 

 () 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培训,提高水利工程基层管理人员的法规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进一步在基层从业人员和农村群众中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水务部门建立年度培训制度,对各级水利工程管理从业人员开展法规政策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促进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整体水平、能力的提高。

 

 () 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我市已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水利工程的工程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三大管理标准化体系。二是适度增加水利工程维护资金,积极推动受益区群众参与水利工程的岁修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推进水库清淤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山坪塘等“五小”水利工程管理责任的落实和监管。四是我市大部分水库承担着城乡居民供水任务,对仍然存在肥水养鱼的地方,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保护好这些水库的水环境质量;对一些仍然存在“大水漫灌”浪费水资源的地方,加强用水计划的管理和水费征收力度。

 

(三)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

 

加快完成我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全面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加强工作调研,分析原因、厘清问题、分类研究,逐步解决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存在的问题,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