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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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5-06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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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上旬,市人大农民宗侨委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县区,深入部分乡(镇)村、农业园区、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检、查阅相关资料,与业主、基层干部和监管员交谈、召开市级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了相关情况,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现就调研情况向本次主任会议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一)加强协调领导,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社会氛围。一是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目标考核重点,建立完善了市级部门、市县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了监管责任。加强了对农资和农产品市场巡查、检查,监管单位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自觉性。二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采取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累计达200余场次,发放、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明白纸和宣传标语8万多份,努力营造生产者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健康消费、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体系,增强监管能力。一是完善了市、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防疫、植物检疫、水产渔政等监管机构,有监管人员143人;乡镇全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乡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和生产单位信息员监管队伍,有村级协管员194名;构建了县、乡、村、企(基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了“层层负责、网格到村、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形成了农畜水产品、农业环境、肥料、农药等4大类21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对农产品质量监测进行全覆盖;米易县、盐边县完成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拥有了实验室检测能力;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所有乡镇监管站均建有检测室,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建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和企业“3+1”检测能力。

(三)狠抓执法检查,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一是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非法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在全市农资市场全面禁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行农(兽)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在重要农时季节,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二是严格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投入品使用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一是围绕特色水果、早春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制定了芒果、番茄、肉牛、罗非鱼等200余项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建立起了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二是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市建成农业部热作标准创建园16个,示范推广面积4万余亩,辐射带动50万余亩。建成蔬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1个、规模化养殖场80家,6家养殖场获得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家养殖场获得四川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国家级4个,省级2个)。成功创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芒果)优势区,“攀枝花芒果”被评为全国“消费者最喜爱的百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价值达32.7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干部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真正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要还是以分散种养为主,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分散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和随意添加药物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目前县、乡监管队伍人员不足,存在断层和缺位现象,一些乡镇仅靠农技站人员兼职作检测工作,村级协管人员多数为村干部兼职,监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监管难、处罚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不够,乡镇一般只配备了农药残留快检设备,存在检测项目少、检不出、检不准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到农业、食药、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监管信息没有达到互通互用,重复监管与监管盲区并存。产品检测没有达到全覆盖,不少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导致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作用发挥有限。

(三)质量安全标准推广相对滞后。由于我市分散经营农户面宽量大,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实施难度大、推广力度小、实施面较窄。同时部分企业存在重拿证而轻使用、重培育而轻管理以及乱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现象,影响了品牌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职责,进一步做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方法等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和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各级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各级检测服务站人员不足、设备简陋等具体问题,整合监管检测资源,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问题,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实效。探索试点在中心城区关闭活禽宰杀市场,在城郊建立规范化的活禽定点屠宰场,有效防止禽类疫情传播。

(三)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各项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地落实。逐步建立起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加大对产业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抽检力度,依法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过程监管,努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追溯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四)高质量推动攀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按照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突出绿色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绿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化种养殖场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适度规模化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结合本市实际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全市农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农产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