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版)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时间:2017-10-27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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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攀枝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017版)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会议认为:《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及城市发展需要,非常有必要。会议决定同意《攀枝花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版),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划审批程序上报。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尽快启动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全面修编工作;
二、对《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版)中的文字、地名等要进一步规范,对相关数据要进一步核实,以确保规划的准确和严谨。
经2017年10月1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于3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