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8-31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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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6月份对2017年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7月份对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攀枝花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8月22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查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7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5,9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增长6.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0,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2%,增长12.3%。总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年终滚存结余70,393万元,结转39,010万元到2018年继续使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83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5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2%,增长87.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6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1%,增长59.1%。总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年终滚存结余15,093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支出420万元,剔除相关因素后,完成预算的100%,下降8.7%。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同)245,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5%,增长4.5%;支出236,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增长1.4%。年终滚存结余184,716万元。
(二)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9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增长5.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2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增长15.5%。总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年终滚存结余43,746万元,结转24,347万元到2018年继续使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99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7%,增长27.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4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2%,增长36.3%。总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年终滚存结余13,275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4%;支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8.7%。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不含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同)216,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增长3.8%;支出207,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下降2.2%。年终滚存结余172,463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基本能够反映预算执行的情况,执行结果总体良好。市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稳中求进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代会、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决议、审议意见要求,全力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以“项目年”为契机,狠抓项目建设,大力培植财源;狠抓财政、预算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狠抓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统筹财政资金,在保运转的前提下,全力支持民生事业,保障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攀枝花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二、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2017年市级财政总决算草案初步审查和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决算草案审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中,追加资金的现象还是较多存在,而且部分预算单位追加的资金量还较大,追加预算占年度执行预算的比重较大。二是个别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科目与决算科目不符。部分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物管费、会议费等在年初无明确预算安排,也没有追加预算,但预算单位实际列支了相关项目费用。三是部分预算单位项目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准确。四是个别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过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和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还需不断提高。
市审计部门通过对我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了市级预算管理及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对部分预算单位的决算草案进行审签,指出了预算单位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部门对这些问题都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要按照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几点建议
(一)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合理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行为。相关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加大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力度,科学规划、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行为及追加额度,切实缩小预算和决算之间的差距。要加大对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指导力度,同时要改进预算编制方式方法,保障预算单位年中新增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预算单位对财政已下达的资金预算,要加大执行的力度,促进支出的均衡性,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实施中的推进力度,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额度。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大绩效预算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情况较差的单位,应作出相应的处理,可以追减全部或部分已下达的预算,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资金和资产规范管理。各预算单位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物管费、会议费、宣传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加大清理往来挂账、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力度,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源处置收益的收缴入库,严禁将财政资金出借和周转使用。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要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加大化解存量债务力度,清理和整顿隐性债务,切实降低政府债务率,化解债务风险。要杜绝违法违规承诺担保与变相举债行为的发生;要依法依规设立各种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合规使用;要合理安排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事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风险。
(五)重视决算工作,加强财务人员素质及能力培养。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决算工作。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加大对财务人员工作态度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解决财务人员思想上重视决算工作、业务上精通决算工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