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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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情况的调研报告

  • 发布时间:2017-12-29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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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情况的

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经过长期建设和发展,数量有较大增加,环境和条件有一定改善。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城区、辐射周边、功能较为完善的农贸市场体系。

(一)已建农贸市场情况。现已建成的农贸市场48个,其中东区 25个,西区15个,仁和区6,钒钛园区2个,市场总面积约15.18万平方米,农贸市场摊位总数11597个,其中空置摊位3240个,空置摊位占比27.94%(详见附表1),比如:东区华山农贸市场摊位总数457个,空置337个,东区长寿路农贸市场摊位总数240个,空置220;城市建成区大中型超市生鲜区13个,其中东区 8个,西区1个,仁和区4个,市场生鲜区总面积约1.19万平方米。(附表2

(二)自发农贸市场情况。自发农贸市场网点共40个,其中:东区27个,西区4个,仁和区6个,钒钛高新区3个。市场总面积约15.18万平方米。(附表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居民区与农贸市场建设不同步

根据《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城市建成区规划农贸市场78个,存在有规划没实施的情况。如东区炳三区规划的三个农贸市场,金海新集于201461日投入使用,至今运行还不正常,阳城社区农贸市场还处于筹建过程中,远达帝景华庭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尚未落实。如按照规划,西区清香坪大水井片区应建设3个农贸市场,但至今未建设。加之我市属山地城市,上下高差大、住户分散,部分区域无法配比标准化的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商品交易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分析,规划布局、结构不合理和市场发育不全等原因,导致沿街、沿路乱摆摊占道经营的自发市场应运而生。

(二)农贸市场达标率低

现已建成的48个农贸市场有41个未达到标准化,占85%;达省标的7个农贸市场:西海岸、五十四、渡口桥北、瓜子坪、倮果、仁和第一农贸市场和金海新集市农贸市场。7个标准化农贸市场中6个达省标准,只有金海新集市1个农贸市场符合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建成的农贸市场普遍没有停车位,有停车位的西海岸农贸市场三、四楼无高架桥车辆不能驶入。建成的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差异过大,有的规模过小,爆市外溢;场外设摊没有有效根治,既影响场内稳定经营,也影响场外市容和交通。

(三)农贸市场监管有缺失

个别农贸市场业主因前期市场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设施需不断维护等原因,为了实现盈利而不断提高摊位收费标准,造成个别市场出现摊位空置率高,个别经营者也借机抬高物价或缺斤少两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还有个别消费者喜欢图方便与价格便宜,而盲目在市场外围的走道上或路边临摊购物,对短斤少两的投诉,市场管理人员也不好处理,给城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的监管压力。沿街沿路摆摊设点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和秩序混乱,也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还存在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三、建议

以构建标准化农贸市场为主,超市生鲜商品交易区、标准化菜市场和便民菜店为辅的供给体系为目标,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培育发展有序化,切实解决方便市民买菜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 制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作用

1.明确行动目标,科学制定规划及政策

要按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11-2020)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建设合理的农产品供给体系为目标,科学布局,完善规划。结合攀枝花实际,研究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维护和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2.遵循经济规律,制定投资政策

1)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政策。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直接投资、产权回购或改造补贴等多种形式,解决农贸市场投资不足的问题。

2)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对农贸市场水、电、税收等支出按照公益项目适当减免或给予财政补贴,市、区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维修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建设、财政补贴政策。

(二)严格执行规划,强化规划龙头作用

1.切实解决有规划不实施的问题。特别是对已经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菜市场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或擅自改作他用的菜市场,责令限期整改;对尚未建设的,要限期开工、限期建成。新征土地范围内配套的菜市场,实施土地统征的单位必须落实建设时间。对旧城改造通过招拍挂有配套菜市场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配套建设。对现存且具备合法土地手续同时符合规划的地块可以补建,建成后必须作为菜市场经营。对可保留的现有农贸市场按照标准化条件逐年进行改造。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但又一时不能取消的农贸市场,作为过渡性暂时予以保留。

2.以农贸市场及菜市场和便民菜店分级设置为重点,建设、改造、提升一批服务网点。比如成都市规定便民菜店其规模根据实际情况,一般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对买菜十分不便、又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区域,用以租代建方式,租用存量营业房,租房费用由市、区和业主分摊,按照每平方米每月一定标准进行补贴。便民菜店作为菜市场的补充,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解决区域居民买菜难问题,不作为永久性配套设施纳入布局规划点位控制,由相关部门统一接收进行行业管理。

(三)严格执行法规,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1.按照属地原则,理顺市级部门、区政府的管理职责,强化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2.业主要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履行好农贸市场主体责任。

3.加大执法力度,相关部门要各就各位、各尽其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菜市场不达标、以路为市、管理缺失等方面的问题。

4.把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