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2026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发布时间:2026-09-20访问数:11
- 选择阅读字号:TT
关于全市法院2026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6年8月27日在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军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深入东区阿暑达四季花海、东区法院银江法庭、东区银江镇倮果社区,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市法院2026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及成效
2026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法助共富”“法优营商”“法护平安”“法润民生”四大工程,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0728件、同比下降3%,办结14584件、同比上升0.93%;市法院受理案件1649件、同比下降3.96%,办结1348件,同比上升1.28%,市县(区)两级法院获得全国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省级以上表彰表扬50项。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319件,同比上升2.9%。二是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9257件,同比下降2.42%;审结涉企案件4820件、破产案件10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3件。三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案件237件,制发司法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补短板堵漏洞,其中关于全面加强钒钛产业全链条规范化管理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四是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联动协作,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健全协作查人找物、精准惩戒失信、依法打击拒执等工作机制,使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等柔性执行措施,妥善处理涉企执行案,执结首执案件3603件,执结执恢案件738件,执行到位7.94亿元,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三项核心指标均趋于向好。
(二)做实诉源治理,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探索类型化纠纷治理新路径,推行“专业审判+府院联动+示范调解+源头普法”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源头化解、首案示范、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多层化解模式,构建“类案检索+统一指引”双重尺度管控机制,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房屋买卖三类矛盾纠纷收案同比下降43.78%、19.76%、53.85%。二是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引导分流—多元调解—司法确认—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解纷机制,精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1490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00件,调解不成功转立案1041件,有效减少增量诉讼案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一是切实优化诉讼服务措施。构建“线上+线下+移动”三维立案体系,健全“材料一次告知、补正线上传输、疑难专人对接”机制,打通便民立案“最后一公里”。深化“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有效规范诉讼行为、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强化速裁机制建设,简单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30天内。二是立足“家长里短”,涵养新风正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农民工讨薪、婚恋彩礼、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2191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强化内部监督,锻造过硬队伍。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省法院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79次。二是全力构建“大审管”格局,压实审判组织法定职责,做实专业法官会议业务指导和审判委员会集体决策的监管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和阅核机制,全市法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780件,院庭长阅核结案3997件。常态化开展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三评查”工作,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行动,累计评查各类文书120份,完成44件积案清理。三是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刚性约束,全市法院填报有记录报告信息2257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仍有待加强。诉前调解质量不高,少数案件存在过度前置调解倾向,造成程序空转,群众体验不佳。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尚不健全,诉调、仲调对接机制不够顺畅。
(二)审判执行质效仍有待提升。网上立案数量依然不多,长期未结案件数量仍然较多,部分民商事案件审理进度偏慢。执行工作仍存在财产查找难、不动产处置慢、涉企复杂案件处置周期长、终本案件动态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胜诉权益兑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建议精准度、闭环整改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三)工作特色亮点挖掘提炼不够。以案普法创新不足,品牌体系碎片化,品牌定位辨识度不高,在物业纠纷等矛盾纠纷化解中虽已取得成效,但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尚未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工作建议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持续深化“三说会堂”等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积极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等方式推动系列类型化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规范诉非衔接,提升诉前调解实质化解成效。二是加强商事调解条例等法规条例宣传贯彻,健全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健全诉调、仲调对接机制,积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高质量司法,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一是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扩大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电子送达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便利度。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案件全流程、全节点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推动积案化解。三是持续深化执行攻坚,完善财产查控、资产处置、信用惩戒、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四是坚持务实导向,将“案件末端”向前延伸,精准识别治理堵点,锁定责任主体,提出可落地整改举措,健全跟踪评估闭环,以治理实效检验司法建议质量,推动司法建议由“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加强府院联动,促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提升服务。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强特色品牌建设。一是进一步统筹全市法院特色品牌布局,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攀枝花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优化品牌体系,推动现有品牌资源整合联动,避免同质化建设。二是强化品牌成果转化,持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推动司法品牌成果向基层治理延伸,更好发挥司法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