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发布时间:2025-08-29访问数:11
- 选择阅读字号:TT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军为组长,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仕国为副组长,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盐边县人民检察院、盐边县轻微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等地,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及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能动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一是用心用力稳固安全“基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60件107人、提起公诉365件512人。其中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起诉47件53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7人。二是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提前介入涉企案件7件,依法起诉侵害企业发展权益犯罪23人。建立健全“益企检答”工作机制,通过“检企互动”线上小程序收集涉企监督线索,引导企业法治自检。三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起诉18件18人。成立检察侦查部,构建“1+5+N”立体侦查体系,形成“线索双轨管理、要案提级侦办、类案集群攻坚”攀枝花侦查模式。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以务实司法为民护航民生民利。一是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对71家餐饮企业、超市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监督,立案14件。二是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专项监督。整治侵占盲道问题500余件次,推动无障碍环境规范建设。三是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监督。向税务机关移送核查线索40条,督促24家企业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19万余元。四是强化特定人群司法救助。办理救助案件15件,发放救助金11.2万元。五是强化污染治理。办理工厂排污、河道水库污染、生活垃圾等污染生态环境案件11件。六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于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依法批捕6人、起诉14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七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创新探索“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路径,打造“检担民了”工作室、基层检察服务联系点、网络小程序联动形成的“窗口+基层+网络”全覆盖便民服务模式,在一线集成普法宣传、犯罪预防、矛盾纠纷化解。
(三)创新构建 “一案双治” 格局,以双治效能护航平安稳定。一是构建高效协同的“一案双治”责任体系。建立“市院统筹抓总、县区院主抓落实、业务部门协同推进”的三级联动机制,系统规划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惩治犯罪到源头预防的全链条工作布局。二是聚焦高质效“治罪”。深化实质化审查,做实“精细办案、精准监督”,2025年一审法院判决改变量刑情节、定性、事实率同比下降20%,未出现负面评价案件。优化繁简分流,探索轻微犯罪繁简分流机制和轻微犯罪梯次治理模式,对261件轻微犯罪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流程。三是深化深层次“治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伤保险待遇认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民生痛点、社会治理难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份。加强帮扶教育防止再犯,对存在再犯罪风险的重点人员开展“发展性帮扶”计划,提供就业培训、岗位支持等帮扶措施37人次,切实降低再犯罪风险。
(四)法律监督精准发力,以更高水平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一是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刑事侦查方面,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27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68件次;刑事审判审查裁判文书366份,提出抗诉5件;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9件11人,办理超期羁押检察案件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件。二是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审查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43件、办理203件。提升民事生效裁判质效,办理监督案件4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深入开展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办理审判监督案件26件,执行监督案件29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0件。三是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7件。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对重点领域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促成和解4件;高质效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131件,制发检察意见72件,对83名具有“可处罚性”的不被起诉人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创建“益加益富”公益诉讼办案体系。立案9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4件,民事公益诉讼22件。对到期未整改的案件提起诉讼率100%,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附民)7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
(五)强化自身建设工作,以过硬司法队伍夯实履职根基。一是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坚持刀刃向内,大力查办、督办违反检察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市干警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干警精神面貌、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基层班子建设,畅通干部上下流通机制选优配强“关键少数”,市院班子“多元优化”,平均年龄下降3岁,基层院班子平均年龄下降6岁。三是持续深化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员额检察官进退留转13人,选派干部到省委政法委等省级部门、红格南矿等全市重大项目挂职锻炼12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精准性与长效性仍待进一步突破。检察机关对有关共同富裕的政策宣传解读还不够全面深入,“府检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衔接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护三促”检助共富工作体系还需进一步走深走实,对“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总结提炼具有攀枝花特点的特色经验还不够。个别案件的社会效果尚需提升,个别检察工作人员眼光局限于办案,对于涉企案件的敏感度不够,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操作过于简单,对企业生产、社会稳定等综合考量不足。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质效亟待进一步提升。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隐蔽性侵权行为识别仍依赖人工筛查,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不足,存在民事检察监督方法单一、大数据运用能力较为欠缺的问题。部分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审查不精、调查不细,对当事人实体诉求回应不够。部分行政检察人员调查核实、出庭支持抗诉、释法说理等能力不强,不适应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需要,部分检察建议还存在“纸面落实”、“一发了之”等问题。
三是检察机关专业化人才断层与数字化建设滞后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核心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缺口长期存在且填补较慢,面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套路贷”等金融犯罪,还缺乏既懂法律又通大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进展缓慢,无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优势。部分检察人员缺乏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对智能化办案系统等数字技术还存在认识不足或抵触情绪,导致其使用率不高或被忽视。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精准性与长效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对攀枝花发展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准发力,统筹发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融入市委“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深化完善“一案双治”护平安促稳定、“益加益富”护公益促共富、“检担民了”护民生促和谐的“三护三促”检助共富工作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筑牢法治屏障、注入强劲检察动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护航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二)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质效。检察机关要找准民事、行政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明确检察建议质量标准、跟踪问效路径,提升检察建议的科学性、权威性、实效性。
(三)进一步解决专业化人才断层与数字化建设滞后问题。深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检察官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内挖资源配置,外引专业人才。完善“传帮带”机制,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作用,帮助青年人才得到成长。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监督质量与社会效果,激励检察官积极工作。持续推动智能化办案系统的应用,加强检察工作者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加强数据共享与整合,推动不同司法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