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发布时间:2025-08-29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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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军为组长,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仕国为副组长,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东区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两级法院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及成效
上半年,全市法院锚定市委“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紧扣“守正创新、拓优增信”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主责主业,审判执行质效稳中有升。截至6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1278件,同比上升34.88%,审、执结14352件,同比上升20.82%,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23.25件,同比上升35.02%。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1711件,同比上升53.18%,审、执结1318件,同比上升37.72%。就案件类型分,受理民商事13302件,审结9403件,同比上升40.9%、22.12%;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0件566人(其中,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件114人),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涉缅北电信诈骗犯罪等,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上升。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5件,同比上升2.0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力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保险+执行”“110+24小时警务”等工作模式,执结案件3416件,到位金额4.57亿元,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率51.89%。
(二)服务发展大局,司法保障作用持续强化。一是护航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创富共富“大学习、大检视、大补短、大推进”的实施方案》,将服务推进共同富裕纳入审判执行总体工作,创新构建“一领三治”体系高质量赋能社会治理,其经验获得省法院、市共富办推广。二是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对重点产业项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全市法院审结股权纠纷、公司治理等涉企案件4669件;选派干警为红格南矿等重大项目开发提供专项法律风险提示和纠纷预防指导。三是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建立了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在市场资源配置中作用,推动3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四是深化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三说会堂”“五长息诉”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案了事未了”问题回头看,化解涉婚姻家庭、医患关系、邻里关系等领域纠纷685件。发出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令56份,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三)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一是推行“一案一码”案件监督评价机制,建成跨法院、跨层级案件管理平台,实现案件跨程序、全周期、多维度、全流程监督评价,上诉案件流转平均耗时降低4.02天,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化解数同比增长38.1%,“案-件比”从1:1.58优化到1:1.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6.68%。二是深化繁简分离,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探索要素式审判和令状式文书应用,审结案件1561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8.55天。三是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加强“四类案件”的监管,院庭长阅核案件2817件。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有效地预防“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从严治院,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法院、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敏感案件30余次。二是持续狠抓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创新推出“1521淬锋计划”拓优项目,深化“三高六质”法官争创活动,完善新进干警一线磨炼、赴外跟练、跨界历练制度机制,调研课题、案例分析等获省级以上奖项8篇,1名干警记二等功1次。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强化廉政风险动态防控,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干警对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内涵理解不深,司法政策的运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不够紧密,存在“就案办案”倾向,未能有效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府院联动力度有待提升,破产程序中税务处理、信用修复等协作不畅,破产重整程序效率低,“僵尸企业”出清缓慢,影响资源优化配置。
(二)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存在短板。一是部分基层法院仍然存在立案难,网上立案不规范,强制诉前调解,导致立案时间过长,个别基层法官收取材料不出具收据。二是审判执行环节仍存在堵点,案件审理周期长;部分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裁判释理不充分,判后答疑流于形式,导致当事人难以息诉罢访;执行透明度不够,财产查控效率低,胜诉判决后执行不到位。
(三)司法改革系统性需加强。 一是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法院对“繁简分流”标准把握不严,对速裁、小额诉讼等高效程序运用不足,导致浪费司法资源。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运用不足,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效能的提升。三是内部监督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条线监督指导有待深化,院庭长阅核案件制度需进一步压实,案件审理时限还有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聚焦中心工作,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攀枝花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二是进一步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这个“一号工程”,主动对接市委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向发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二)立足群众需求,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一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措施,切实解决立案难、案件审理周期较长、释法明理不够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强化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应当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当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深化“三说会堂”“五长息诉”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制度机制,深入嵌入综治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的协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深化司法改革,以更强动能提升审判效能。一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广在线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便民举措,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升司法质效。二是优化审判执行监督管理。要深化内部挖潜,通过集约化管理和繁简分流等举措,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院庭长依法定职责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把关;要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