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发布时间:2026-06-09访问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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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军率执法检查组赴盐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地督导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基层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盐边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接待咨询窗口,仔细查阅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经费使用台账和工作档案,与一线工作人员、值班律师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案件指派、办理流程、质量监管以及便民利民措施落实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盐边县在贯彻落实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罗军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兜底性法律保障制度,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罗军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意义,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群众知晓率。严格依法规范法律援助各环节流程,健全案件质量监管体系,确保服务规范高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基层难题。梳理执法检查和基层实践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力量薄弱、协同不畅等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三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司法行政牵头、多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信息共享、衔接配合机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平安攀枝花、法治攀枝花建设。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仕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尹锡军参加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邓红梅,市司法局、盐边县人大常委会、盐边县司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